2018年洛阳汝阳县招聘教师200名公告
2018-06-27 10:20 河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华小图
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请市有关单位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汝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200名(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汝阳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高中教师40名,初中教师39名,小学教师121名(详见《汝阳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要求:
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30周岁以下指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高中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
初中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师范类)
小学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要求:
具备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是外语专业,毕业证和报到证是英语专业的,可以报考英语职位(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学段)。
4、其他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拟报考职位;
5、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和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现役军人;
6、汝阳县在编在岗和特岗教师;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编辑:华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