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开封市直学校招聘教师300名公告
2018-05-29 18:59 河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开封教育局 作者:李艳敏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的程序和要求,经批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共招聘教师300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1. 招聘单位: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
2. 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0名。其中:职业学校17名、高中51名、初中146名、小学77名、幼儿园8名、特殊教育1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与范围
本次招聘的对象是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30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正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中小学教师的人员年龄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正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单位要求的教学工作经历和学历。报考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需要具有高中或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需要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专业和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需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专业和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需要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或任职资格证与报考专业一致,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省级示范幼儿园三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5年内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分类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为职业、高中、初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为小学和幼儿园学校的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招生办公室一楼服务大厅(黄河大街北段27号)。
(三)报名办法:
1. 2018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话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2.往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 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 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教体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5. 报名时应提交打印的《2018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表通过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自行下载打印。
6. 报考人员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和指纹等。
7.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教学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及发放的相应年份原始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一个岗位报考。
(五)各招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至少达到1:3,达不到的核减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在开封教育网公布招聘岗位的核减情况,不另行通知考生。因核减招聘计划涉及的考生可根据开封教育网公告要求的时间到市教育局315房间重新填写报考志愿,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参加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30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试费。拟免缴考试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加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成绩加5分;获得省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骨干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者;参加省辖市及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基本功大赛,省辖市一师一优课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参加省辖市及以上幼儿教师“两项”比赛(案例分析、自制玩教具、游戏活动、说课比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上述奖项分别为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应的批准文件于报名时提交加分申请。参加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逾期不再受理。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加入笔试成绩。加分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进行公示。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 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法规等。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2.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登陆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查询。
(编辑:华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