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阳邓州市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60名公告
2018-03-27 11:46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邓州市人民政府
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建强城市社区服务队伍,提升中心城区社会治理水平,经研究,决定由邓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全市共公开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60名。
二、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主要采取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4、在邓州市中心城区长期居住,且年龄原则上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截止2018年4月1日);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城市社区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被判处管制以上刑罚,正在执行或执行完毕未满5年的;
2、涉黑涉恶受到处理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的;
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6、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检察院列入行贿人员名单的;
8、尚未退休的公职人员(下岗、失业等人员除外);
9、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程序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engzhou.gov.cn)、邓州市电视台、今日邓州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至29日(星期四),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106房间,联系电话:0377-62124231。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在中心城区长期居住的相关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暂住证或租赁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3份(用A4纸复印)。
3、应聘人员须填写《邓州市选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始终。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30日(星期五)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选聘岗位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答。
(四)面试
由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和程序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成绩在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经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后,从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城市社区工作,并签订聘用合同。正式上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并通过法定程序当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享受社区“两委”干部政治和经济待遇。
五、有关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邓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编辑:华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