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驻马店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17名公告
2016-07-15 17:27 河南公选遴选考试网 http://www.brilliantvision-optic.com/gxlx/ 来源:未知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驻马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驻编〔2016〕15号)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的单位和名额
2016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公开遴选公务员17名。其中: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6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5名;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遴选3名;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公开遴选2名;
驻马店市工伤保险处公开遴选1。
(具体遴选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报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市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5、具有与拟遴选职位相匹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试用期未满及未满规定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编辑:河南华图教师招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