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漯河市第二批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34名公告
2016-06-29 09:58 河南公选遴选考试网 http://www.brilliantvision-optic.com/gxlx/ 来源:漯河人社局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精神,经市编委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第二批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2016年市直机关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简章如下:
一、遴选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本次市直部门(单位)共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具体遴选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1.报考市直机关职位的须为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人员。
2.报考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位的须为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
3.市直部门(单位)设在县区以下的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等)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德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见附件1);
4.按照规定符合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登记条件的工作人员;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7.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6年6月20日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省政法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低服务工作年限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纪检、检察机关审查的;
5.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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