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郑州荥阳公开招聘农村幼儿教师100名(2)
2018-06-26 17:01 河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荥阳市人民政府 作者:河南华图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以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成绩×30%+答辩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50%。
2.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荥阳市教育体育局提出降低开考比例的意见,经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设置两个以上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具体标准按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聘用制农村幼儿教师,聘用后享受我市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由教体局按照在编教师有关规定统一管理。
六、其他事宜
(一)按照郑州市政策,对新引进落户的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本公告由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编辑:河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