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18.5.23)(2)
2018-05-23 10:14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网
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故本题答案为B。
2.【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失业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均可领失业保险金。故本题答案为A。
3.【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物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野生动物属于全人类所有,国家负责保护。野生动物是指生存于自然状态下,由于物种自身的原因、环境发生剧烈变化或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而有濒临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物种,非人工饲养的各种哺乳动物、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软体类及其他动物。全世界的野生动物分为濒危野生动物、有益野生动物(指那些有益于农、林、牧业及卫生、保健事业的野生动物,如肉食鸟类等)、经济野生动物和有害野生动物等四种。故本题答案为C。
4.【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方的耕地和草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故本题答案为B。
5.【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法。《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本案中提货地沈阳即合同的履行地,所以价款应该按照订立合同时沈阳的市场价格。故本题答案选择D。
(编辑:华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