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开封兰考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面向社会)
2018-03-26 17:45 河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兰考县教育网 作者:华小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兰考县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兰考县户籍人员或人事关系在兰考县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人员分类
符合兰考县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两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社会申请人;
(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含2018年5月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明人员)
(三)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二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兰考县教体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一、二类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原件一式两份;
(3)到兰考县中心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体检表医院提供)。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县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打印2份。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各种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网上提交材料电子版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考县政务网(http://lk.hnzwfw.gov.cn/),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点击部门(县教体局)中“教师资格认定”,提交以上有关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
4.材料报送地点
申请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将所需提供材料送到兰考县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一楼,地址:兰考县中山北街和兴兰大道交叉口。
(二)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兰考县教体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编辑:华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