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焦作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公告
2018-03-19 10:57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天纵人才网
根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1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2018年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发范围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扶持或通过社会筹集资金开发,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主要包括:
(一)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所需岗位;
(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所需岗位;
(三)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的工勤服务岗;
(四)城镇交通秩序协助管理岗位和城镇街道、社区社会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岗位;
(五)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开发的其他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二、岗位设置
按照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要求,我单位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10个(详见附件1)。
三、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23日上午12:00。
(二)报名方式、地点。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2寸照片一张、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的人事代理《存档证》或《人事代理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城镇低保家庭的需提供《城镇低保证》,到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益性岗位报名窗口现场提出申请,焦作市人才中心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招聘人员范围条件,杜绝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安置范围。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认定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2)。符合条件人员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将在我市天纵英才网公示。
(三)招聘条件。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公益性岗位的援助对象是符合《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中的特困人员:
1、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城镇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2、符合“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选岗及上岗
(一)选岗时间:视报名情况待定。
(二)选岗地点: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三)选岗方式。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必须于选岗后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逾期未报到上岗,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上岗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整个招聘工作要确保资格确认及选岗定岗工作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二)安置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对存在不按时到岗、无法完成岗位职责、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等行为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要安排工作岗位及相应职责,建立健全考核等管理制度,履行主体管理责任。
附件:
1、2018焦作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附件:1 | |||||
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专业 | 学历 | 需求人数 | 备注 |
1 | 综合服务窗口 | 文秘、计算机、不限 | 专科以上 | 5 | 党员优先 |
2 | 档案服务窗口 | 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不限 | 专科以上 | 5 |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3月16日
(编辑:华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