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密招聘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100名公告
2017-10-10 13:07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中国新密
为加强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合同制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及意义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选拔人才的原则,公开招聘一批年轻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市食品药品监督工作岗位,加强食品药品监督力度。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合同制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100名,其中:男性70名,女性30名,主要从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协助工作。具体报考的资格条件如下: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具有担当奉献、吃苦耐劳精神,道德品质好,纪律观念强;2.具有新密市户籍;3.取得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并要求考生年满18周岁(1999年1月1日之前出生);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6.不得报考的情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校学籍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的;服兵役期间受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其它不适合从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公告在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mi.gov.cn)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发布。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14日;报名地点: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北大厅)。
2.报名时应持证件。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并填写《2017年新密市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同时,提交1寸同底版(红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打印照片时请同时将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打印在照片底端,并交笔试考务费共30元。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人员还应提供享受政策放宽条件的相关支持性依据材料原件。《2017年新密市公开招聘合同制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报名登记表》由考生个人从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mi.gov.cn)自行下载。报考者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3.提供考务费免费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由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新密市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1.5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
报名人员于2017年10月19日,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人员、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入围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计算;愿意参加笔试的,按照实际笔试成绩计算。
2.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的人员。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mi.gov.cn)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发布。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试者本人。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应试者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若进入面试人员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5:1,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降至1.2:1,否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编辑:李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