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7 09:27 医疗卫生考试 /ylws.html 作者:赵梦佳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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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3、2014、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http://yfy.haust.edu.cn)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yfy.haust.edu.cn),进入“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每人限报我院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医院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5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9-64830097。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或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院将在医院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医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医院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答辩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医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博士研究生,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由医院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 |
专 业 |
人数 |
学 历 |
备注 |
|
1 | 内科学 | 4 | 博士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2 |
外科学 | 1 | 博士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3 |
肿瘤学(含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放射治疗学) | 2 | 博士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4 |
口腔医学 | 1 | 博士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5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1 | 博士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6 |
分子生物学 | 1 | 博士 | 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 |
7 |
心血管内科学 |
2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8 |
呼吸内科学 |
2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9 |
肾病学 |
2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10 |
内分泌与代谢病学 |
1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11 |
神经内科学 |
1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12 |
神经生物学 |
1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13 |
儿科学 |
2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14 |
普通外科学(含胃肠、肝胆、血管外科、小儿外科、甲状腺和乳腺、腔镜) |
2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15 |
神经外科学 |
1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16 |
泌尿外科学 |
1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17 |
整形外科学 |
1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18 |
口腔修复 |
1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19 |
妇产科学(含妇科肿瘤、产科方向) |
5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20 |
麻醉学 |
2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21 |
肿瘤学(含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放射治疗学) |
1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22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1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23 |
针灸推拿学 |
1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24 |
护理学 |
1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25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含CT、核磁共振、超声方向) |
5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26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1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
27 |
公共卫生学 |
1 |
硕士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编辑:赵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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