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董事长:“同样都为国家培养人才,为啥民办学校的学生和公办学校的学生不一样?”当地教育局局长:“啥叫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就是不掏钱呀,你这个民办学校还交着高费呢,这不能叫承担义务教育。”
教育专家:“公民具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不承认这一点,认为公办学校学生的权利就要优先,民办学校学生的权利就要延后,那其他什么都不用谈了。”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27所民办中小学的2.6万名学生,终于等来了教育局前来核对人数的工作人员。这意味着与公立学校相比,他们迟到多年的权利——生均公用经费,或将得到落实。
为了争取到这笔钱,浚县民办学校的董事长不止一次找过县教育局、市信访局和省人大。“同样都为国家培养人才,为啥民办学校的学生和公办学校的学生不一样?”一个校董一肚子委屈。
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秘书长曹占武计算,2007年以来,按国家政策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下拨给浚县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经费约4600万元。然而,这笔钱并没有落实到在民办校就读的孩子身上。
浚县教育体育局局长陈宗全则回应,尽管上级部门下拨的公用经费,的确大于应拨付给公办学校按学生人数计算的经费数额,但没有文件表明民办学校应得到这笔“剩下”的钱。
一场长达两年的博弈,就这样因为一个看似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而展开——民办学校能否分享义务教育的“蛋糕”?
不到半个小时,100多个小学生背着书包,穿越小路,跑到公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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