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濮阳清丰县“政府购岗”招聘55人公告
2018-03-13 11:41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清丰县人力资源市场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改善公共服务,有效促进就业,根据《清丰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实施办法(试行)》(清政〔2017〕30号)文件精神,现将清丰县2018年“政府购岗”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濮阳市辖户籍;
2、已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
3、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6、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2018年清丰县“政府购岗”计划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55个,详见《清丰县2018年“政府购岗”统计表》。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清丰县2018年“政府购岗”招聘公告》在清丰县电视台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5日至3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清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人民路与106国道交叉口东北角)。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就业创业证各种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4张,由本人填写《清丰县2018年“政府购岗”公开招聘报名表》。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工作岗位。
考生持身份证于3月23日到清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领取《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1、针对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本次招聘只进行笔试,以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参加体检人选,如有放弃者,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1)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针对退伍军人报考的岗位,本次招聘只进行体能测试,总成绩100分(1500米长跑测试50分和引体向上50分),以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参加体检人选,如有放弃者,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和资格审查情况,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通知体检结果后两日内根据体检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举报电话:0393-7228856
(七)聘用及待遇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用人单位考核情况,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一致,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可以续签,可以解聘。
“政府购岗”就业人员的档案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工资待遇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核定。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为就业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咨询电话:0393-7219002
濮阳市利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3月9日
清丰县2018年“政府购岗”统计表
单位 |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身高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清丰县人民法院 | 特警 | 15 | 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170cm以上 | 高中以上 | 不限 | 退伍军人 |
服务司法审判 | 40 | 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大专以上 | 不限 | 不限 |
(编辑:李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