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洛阳市直单位遴选(招聘)面试资格确认通知
2017-12-22 17:55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洛阳人社局
2017河南洛阳市直单位遴选(招聘)面试资格确认通知
根据《2017年洛阳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2017年洛阳市直单位公开遴选(招聘)面试资格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面试资格确认地点见附件1。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名单见附件2、附件3。
二、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一)遴选公务员
应试者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以供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档案管理单位印章)。
4.毕业证、学位证(党校毕业证须由省委党校认证证明,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17年洛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报考表应粘贴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推荐单位意见”一栏,应加盖对应试者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党委(党组)印章。
(二)招聘事业单位
入围事业单位面试的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符合岗位设置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7年洛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上述材料应提供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当面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规定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请没有入围本次公布的面试确认名单的应试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于递补联系。
2.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的,依照规定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可现场领取《2017年洛阳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单》。
4.本次遴选(招聘)有关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均通过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务员专栏、人力资源市场专栏(http://www.haly.lss.gov.cn/)发布通知, 请考生及时主动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编辑:河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