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鹤壁市招聘政府购买岗位70人公告
2017-12-19 10:32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鹤壁人社局
根据《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壁市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鹤人社〔2017〕30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鹤壁市就业创业和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鹤壁市2017年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聘用计划
共计划聘用70人。招聘单位、拟聘用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鹤壁市户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鹤壁市户籍;
2.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处于未就业状态;
3.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包括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毕业年度在校生、留学回国人员;高级工按照大专学历、技师按照本科学历对待);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日以后出生);
5.已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在县区乡镇街道免费办理并进行失业登记);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7.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8.身体健康,适合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需要;
9.所学专业符合用人单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三、招考信息发布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www.hahb.lss.gov.cn)为本次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用网站。鹤壁市就业创业和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以上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及与本次考试聘用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
四、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基本要求
本次统一考试录用政府购岗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主要分为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审核结果和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统一在鹤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com)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3日9:00至1月5日12:00,登录鹤壁人事考试网,点击“政府购岗考试”“网上报名”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和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资格初审。2018年1月3日10:00至1月5日16:30为资格初审时间,资格审查工作由鹤壁市就业创业和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3日10:00至1月5日16: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1月5日16:3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同时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也不再受理。
4.打印准考证。于2018年1月10日9:00至1月12日12:00,登录报名确认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聘用工作中必须一致。
(三)报名期间,关于报名资格审查及其他有关事宜,请拨打0392-3331102进行咨询。
(四)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对考试录用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科目统一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9:00—11:00 。
2018年1月18日前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鹤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com)查询。鹤壁市就业创业和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根据拟聘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照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鹤壁市就业创业和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应试人员。面试确认时,应试人员应如实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准考证、户口薄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面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并做好记录备查。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由鹤壁市就业创业和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递补公告,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确认的,由鹤壁市就业创业和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3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一)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报考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均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均合格的,一并聘用。
(二)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
(三)体检不合格的或有弃权人员时,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二)公示期满后,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壁市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鹤人社〔2017〕30号)等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编辑:李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