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乡市第一中招聘教师80人公告
2017-07-19 11:00 河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李艳敏
为切实做好新乡市第一中学教师招聘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新乡市第一中学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新乡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按时到岗工作;
(四)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大类的专业视同为相近专业;
(五)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按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六)除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七)4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指2014年9月1日(含)前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岗位报名及测试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至7月30日 。
2.报名地点:新乡市第一中学东校区。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本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果出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测试及聘用资格,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见附件2);
3.毕业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个人简历2份;
6.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7.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8.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证明原件1份;
9.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该学科招聘岗位3:1比例的,由新乡市第一中学及新乡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人数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四)测试
测试工作由新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测试以教学技能测试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试讲或试讲加专业技能操作(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学科)的形式进行。
教学技能测试采取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试讲形式的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试讲加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形式的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6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占40%)。
在教学技能测试环节,因弃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关系的,测试分数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若出现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时,对成绩并列人员再进行教育教学理论笔试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并列人员最终名次。
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待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编辑:李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