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周口太康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24名公告
2017-04-12 17:11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太康县政府网
根据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豫办〔2015〕47号)文件精神,为适应太康县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办法,录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招聘计划24名,派遣到各乡镇司法所专职辅助社区矫正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2、乐于到乡镇司法所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专学校毕业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4、熟悉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的操作,有较好的汉字录入水平。
5、年龄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精神面貌佳,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道德品质好,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1、曾因违法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非法组织的;
5、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在司法行政部门做辅助性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2017年4月11日起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2、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至4月19日,持本人户口簿(居住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处>的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太康县司法局三楼政办室(支农路东段)报名。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考人员。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领。
(编辑:华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