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济源教师资格证认定面向社会开展工作的通知
2017-04-06 11:20 河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济源教育网 作者:华小图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2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济源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3.工作单位在我市的外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人员分类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申请人:
1.类申请人: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学籍在济源市境内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认定教师资格)。
(三)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申请教师资格其它必备条件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申请一般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2.思想品德鉴定结论为合格,由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体检合格,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市天坛医院进行体检。
4.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申请人,要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
5.学历认证(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人要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网上申报和相关条件准备
1.网上申报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第二、三类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人员分类中的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网报选择任教学科时不要仅选择到“某一类”,要选择到具体学科(特别是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网上申报”,要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并打印(网上直接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其中上传的照片必须与上交材料及体检上交的照片同一底版,否则不予受理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2017年4月25日。
2.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申请人,要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
4.准备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编辑:华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