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周口太康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0名公告
2016-11-07 13:54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 http://www.brilliantvision-optic.com/fajian/ 来源:太康人民法院
为适应我县审判工作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0名,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验和考查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司法辅助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司法辅助人员20名,负责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法律文书送达,执行工作中的记录,卷宗整理等司法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和违法违纪行为。
1、具有周口市辖区户籍;
2、能流利记录开庭,调查、询问、调解、执行等过程,能够撰写法律文书,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文秘、中文专业的,根据学历层次优先。
4、熟悉计算机办公常用软件的操作;汉字录入每分钟达100字以上;
5、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6月30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重大立功受奖的优先;
7、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者于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太康县法院政治处报名,报名时填写《太康县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考人员。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的《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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