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公告
2016-10-27 13:04 河南招警考试网 http://www.brilliantvision-optic.com/zhaojing/ 来源:洛阳人事人才网
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后充实到洛阳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辅助岗位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共计100人(其中:男性80人,女性20人)。
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应专业和学历(国家承认)的毕业生和退伍军人;
2、报考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需具备高中(含)以上学历);
3、招聘人员无色盲色弱,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含170CM);女性,身高在160 CM以上(含160CM)。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警务辅助人员,除符合招聘所规定的学历等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辅助工作,政治思想可靠,工作作风过硬,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后至1998年10月31日前出生);
6、同等条件下具有专业技能资格(如建筑、体育、文艺、音乐、主持等专业技能者)以及持有C1及以上驾照者或有相关公安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7、具有专业技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相关公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吸毒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6、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妇女;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8、有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一)公告
时间: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0月31日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3日(每日9:00-11:30;13:00-16:30)
2、报名地点: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东路45号,洛阳市教育局东50米)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资格审查
需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寸照片三张(一律为同一底板的近期免冠彩照,两张粘贴在报名表上,一张用于制作准考证,照片背面需标注姓名);
已就业人员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缴费: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60元。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并按规定交纳考务费的人员,可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1月4日(每日9:00-11:30;14:00-17:00)
领取地点: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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