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乡高新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50名公告
2016-06-16 17:52 河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新乡高新区 作者:黄泳顺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新乡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区属学校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计划招聘区属小学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2016年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以下指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新乡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xgxqrsldj)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6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化工路建业花园门口群房二楼)
3、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在职教师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提供)。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报名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需提前网上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
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享受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方可考试。当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人数时,由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新乡高新区官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到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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