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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事业单位:2013栾川县事业单位招聘163人公告

2013-07-25 14:31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栾川人民政府

【导读】2013栾川县事业单位招聘163人公告,报名时间:2013年8月3日至2013年8月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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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2013)3号、(2013)49号,经县政府研究并报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3名。

  一、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和报考对象

  (一)招聘岗位

  1.高中教师60名;

  2.县医院40名;

  3.乡镇卫生院40名;

  4.县食品安全监督所4名;

  5.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5名;

  6.县城乡规划办公室3名;

  7.县新农合办公室4名;

  8.县旅游发展中心7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本方案后附的《栾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表》(附件1)和《栾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目录解释》(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截止2013年7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5年7月31日前,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7.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加分对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3日至2013年8月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栾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见附件4)和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4)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服务中心盖章);

  (5)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人员还需提交与报考专业和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6)在职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60元(其中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县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新农合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的交考务费3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高中教师岗位、县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食品安全监督所专业技术岗位、城乡规划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新农合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其他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已交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

  (1)服务栾川县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2013年6月30日在农村任职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

  (2)服务栾川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

  2.提交材料

  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下载并填写《栾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5),同时分别提交以下材料: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由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3年6月30日在村任职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及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

  以上人员未在报名期间申请享受加分政策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资格。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享受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和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育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报考县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新农合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3.报考食品安全监督所专业技术岗位、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城乡规划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新农合办公室管理岗位、旅游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4.笔试成绩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县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新农合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分=卷面分数

  笔试成绩=笔试总分+加分

  报考食品安全监督所专业技术岗位、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城乡规划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新农合办公室管理岗位、旅游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总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卷面分数+《申论》卷面分数

  笔试成绩=笔试总分+加分

  5.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试讲)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试讲)。

  报考同一岗位并在一个面试(试讲)组面试(试讲)的考生,其面试(试讲)成绩等于现场面试(试讲)成绩;报考同一岗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试讲)组的考生,面试(试讲)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面试(试讲)现场成绩、面试(试讲)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即从现行教材中(见附件6)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所报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2.报考县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食品安全监督所专业技术岗位、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城乡规划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新农合办公室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旅游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面试(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试讲)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高低和是否有基层工作经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和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试讲)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报到期限为15天,15天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各相关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自主择业。被聘用在县医院、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应在聘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可按有关程序予以解除聘用。被聘用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转换岗位。

  三、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招聘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栾川县公众信息网 (http://www.luanchuan.cn)、栾川县人才网(http://www.lchero.com),并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步骤的相关信息、通知等均通过上述两个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66831543 66828393

  附件:1.栾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表

  2.栾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目录解释

  3.栾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应届毕业生学历情况证明

  5.栾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6.试讲使用教材一览表

  栾川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5日

(编辑:华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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