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教师招聘:2013郑州航空区招聘教师101人公告
2013-07-23 09:53 河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郑州航空区 作者:人事部
为适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升全区整体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初中教师20人,小学教师31人,幼儿园教师50名。具体岗位见下表:
类别 |
岗位 |
拟招 |
招聘对象 |
初中 |
语文 |
2 |
在职教师1、毕业生1 |
数学 |
3 |
在职教师1、毕业生2 |
|
英语 |
8 |
在职教师3、毕业生5 |
|
音乐 |
1 |
毕业生1 |
|
美术 |
1 |
毕业生1 |
|
物理 |
2 |
在职教师1、毕业生1 |
|
化学 |
2 |
在职教师1、毕业生1 |
|
历史 |
1 |
在职教师1 |
|
小学 |
语文 |
9 |
在职教师4、毕业生5 |
数学 |
6 |
在职教师3、毕业生3 |
|
英语 |
10 |
在职教师4、毕业生6 |
|
音乐 |
3 |
在职教师1、毕业生2 |
|
美术 |
3 |
在职教师1、毕业生2 |
|
幼儿园 |
50 |
在职教师20、毕业生30 |
二、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教师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2013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其余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中小学教师条件
1.在职教师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
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工作,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小 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 师岗位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2.毕业生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
择业期内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岗位一致。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院校出具的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报名。
(三)幼儿园教师条件
1.在职教师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
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工作,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毕业生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择业期内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院校出具的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报名。
(四)在职教师免笔试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被授予特级教师、省级、省级教师、省辖市级称号;
(3)在省级“跨世纪园丁工程”、“百千万工程”中被评为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4)省辖市级以上拔尖人才。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近5年内获得省辖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不含骨干培训)称号;
(2)获省辖市级教师称号;
(3)在省级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中获二等及以上奖励或在省辖市级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一等奖。
三、招聘方式
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告
在中国中原人才网(http://www.zyrc.com.cn)、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zzhkgq.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2013年7月28日9:00—7月30日17:00)。
2.网上报名流程:
步:报考人员登陆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com.cn), 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专业后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应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 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约为 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报考人员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报考者只能 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第二步:资格初审(2013年7月28日9:00—8月1日17:00)。实验区招教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陆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需重新上传照片。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需持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职务聘任证及可以证明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奖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于2013年7月29日9:00—18:00到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地点:实验区航天路与四港联动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管委会南院办公楼2003房间。
第三步: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8月2日18:00)。资格初审合格者,在郑州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30元,同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不缴费。
第四步:打印准考证(2013年8月8日9:00—8月9日24:00)。报名成功的人员,登陆郑州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说明: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内容,确信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条件而报名,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均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8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等。
(四)面试
1.分岗位分学科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3.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生有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 为三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 资福利待遇按照郑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
(一)考试成绩公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通知事项均在中国中原人才网(http://www.zyrc.com.cn/)、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zzhkgq.gov.cn)公布,凡未按通知要求办理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与报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三)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 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8月12日9:00—18:00向实验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供项目服务证书、 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受理地点:实验区航天路与四 港联动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管委会南院办公楼2003房间。
(四)在职教师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足3:1,按参加面试人数3:1的比例相应缩减招聘人数,岗位缺口从应聘毕业生中按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五)受聘在职教师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实验区(综保区)人社局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实验区(综保区)聘用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解决。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86199138 0371—86198195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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