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事业单位:2013洛阳洛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03-06 11:51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洛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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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
A类: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B类: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洛宁县农村任职期满2年以上的毕业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和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洛宁籍2012年退伍军人。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65名。其中:A类计划招聘55人;B类计划招聘10人。详见《洛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文化水平;
5、A类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12月31日至198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B类年龄为18至35周岁(1994年12月31日至197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