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事业单位:2012长垣县事业单位招聘134名
2012-07-24 08:50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长垣人才信息网
为了切实做好长垣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依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聘用一批人才充实到用人单位,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加强整体队伍建设。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1.普通高等院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2.服务长垣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和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原长垣县起重工业园区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大专学历限于新乡市范围内户籍,服务长垣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和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原长垣县起重工业园区工作人员不受户籍、年龄、学历限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这次招聘涉及到9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计划聘用134人(见附件2)。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前,7月21日由长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新乡日报》、长垣人才信息网(www.cyrcw.com)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7月28日至8月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
长垣县人才市场(位于长垣县华垣路建设大厦B座西临,电话:0373-8889050)。
3.报名办法: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在职人员提交本单位 批准证明,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户口本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交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报名时填写《长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1份,交纳笔试考务费30元。
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长垣县人才市场按照要求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对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原岗位取消的除外),由招聘工作人员填写《长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人员情况登记表》,按照同一单位、岗位(专业)分类造册。
考生于2012年8月14日至15日,到长垣县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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