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资料:表见代理的概念
2012-06-21 15:41 河南政法干警考试 http://www.brilliantvision-optic.com/zfgj/ 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 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河南华图特整理考纲资料。
表见代理的概念
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具有外表授权特征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基于此种信赖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并因法律之规定而产生有权代理法律效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范畴,因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从而使之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设立表见代理制度的出发点在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相对人的利益。合同法第49条明确承认了表见代理制度,该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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